根据《浙江省住建厅、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精神,自11月22日起,《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杭州正式实施。
市建委、市招标造价中心紧扣新范本的实施时间,提前举办示范文本宣贯会,对示范文本重点条文及评标办法修订补充情况进行解读,并详细介绍了电子招投标行政系统及相关标书制作工具的优化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各区、县(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建设单位及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近200人参会。本次宣贯会还同步采用了网络直播、录播等形式。
本次适用杭州市的新范本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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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要,将相关条款精神落地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
引领建设行业发展需要,以机制体制的不断规范完善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评标办法的指挥棒作用,厘清建设单位、评标专家各自的责任权利;
深化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行业乱象需要;
落实招投标管理全市“一盘棋”需要,在汲取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取长补短、统一规则,深化“一盘棋”改革。
对比杭州市示范文本重点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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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资格业绩条件设置
根据省范本使用指南要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可以设置一个不高于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的业绩。
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陈述答辩,答辩分数计入技术标评分中。
针对评标专家违法干预招投标的情况,本次借鉴了上海等地的做法,压缩了技术标的评分区间,对低于下限分值的专家评分,经集体投票后,可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
目前施工类项目投标单位经常多达数千家,对投标保证金(目前主要是保函形式)的评审任务量非常重,评标办法将该流程后置,缩小评审范围,为评标提速增效。
下一步,市建委、市招标造价中心还将在市场主体、评标专家中继续开展“天秤闪耀党旗红·红色讲师”宣讲活动,主动上门服务,解读政策,不断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还将继续探索研究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专家非法干预等招投标“乱象”,进一步优化完善评标办法的后评估工作,促进全市招投标行业风清气正、有序发展。